数学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不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8:30—11:30
2、报到地点:
理科群1号楼数学科学学院D-203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5)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附件1)。
(6)大学学习成绩单。
(7)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8)本人手写签名的《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二、复试方式及要求
我院数学专业复试统一采用进校现场复试方式。
1、遵守考场守则,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窃取留存复试各环节试题、考核内容等纸质及音像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 100 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在复试环节完成。
1、专业综合测试模块
考核内容:数学专业综合复试笔试科目《近世代数》与《实变函数》的相关课程内容。(附件3)
考核方式:4月1日下午14:30-16:30,考生按照复试准考证注明的地点参加复试笔试。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
考核内容:考生的数学基本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考核方式:
(1)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
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外语、计算机水平等。
(2)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实变函数、近世代数的专业基础测试
以上四门科目均备有题库,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为必选科目,考生须各抽取题目一道并作答;实变函数、近世代数每位考生任选一门作答题目一道。以上题目均由复试小组组长助理现场在题库中随机抽取。
(3)回答复试小组的随机提问。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
考核内容: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
考核方式
(1)考生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
(2)考生用英文回答复试小组的随机英文提问。
以上参考书目:
《数学分析》:华东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五版
《高等代数》:北京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五版
《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基础》:程其襄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近世代数基础》:张禾瑞 高等教育出版社 修订版
四、复试时间、考场安排
1、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下午14:30-16:30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全天
2、复试考场安排:
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面试由学院负责,报到时具体通知面试集合时间、地点
五、复试流程
1. 考生报到
复试考生在4月1日上午8:30—11:30到数学科学学院203室报到,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2. 复试过程
(1)身份验证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行身份验证,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笔试
数学专业综合笔试科目《近世代数》与《实变函数》的相关课程内容。考生于4月1日下午14:30-16:30按照复试准考证注明的地点参加复试笔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3)复试面试
考生于4月2日上午7:10到学院203室报到并候考,面试分组进行,分组名单及顺序随机生成。该环节进行综合素质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等2个模块的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七、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5)经考察发现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
(6)有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
(7)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本方案中所有条款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pdf